
行政院對立法院日前通過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和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有意見,認為部分內容「窒礙難行」,決定啟動覆議程序,讓立法院重新討論這些決議。
根據立法院送出的預算審查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歲出總額原本是3兆1324億元,但經過刪減後,少了1135億元,另外還有通案統刪不低於939億元的削減額度。與此同時,立法院也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條文,這些內容一併送交行政院審核。
行政院認為,這些變更涉及財政分配與政府支出的運作,部分條文可能影響施政,因此決定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內容主要針對財劃法的第8條、第16條之1、第30條,以及總預算的削減部分。
依照規定,行政院可在決議案送達後10天內提出覆議,而立法院需在15天內作出決議。若立法院超過半數立委(57人以上)支持原案,那麼行政院必須接受決議,但若逾期未決,原決議則失效。
這次的預算削減與財政分配規則爭議,引發行政立法之間的角力,後續結果將影響政府施政,值得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