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判刑共有11筆結果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的林姓警員因盜竊民眾遺失的財物,遭桃園地方法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並緩刑5年。林姓警員在案件發生後已被免職。 案件起源於去年8月17日,林姓警員在處理一宗菲籍女移工報失的錢包時,未將提款卡歸還給女移工,反而套取了她的提款卡密碼。隨後,林員在當天下午使用該卡在中壢區一超商提款機上非法提領了9萬9千元。次日,女移工接到銀行異動通知後報警處理。桃檢經調查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林員。 法官審理時指出,林姓警員作為執法人員卻為私利侵占公私財物,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務機關的形象。林員在庭上承認罪行並已全數歸還盜領款項,並與受害人達成和解,賠償1萬5千元。最終,法院判決林員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並要求林員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支付公庫15萬元,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中壢警分局表示,對林姓警員的違法行為持零容忍態度,主動報請檢察官並以貪污治罪條例移送偵辦,最終依考績會決議予以免職,展現了對違法行為的嚴正處理。
2024.08.08
知名投資平台im.B,標榜媒合借貸投資,卻被揭發利用名人代言和合照包裝龐氏騙局,涉以假債權吸金高達90億元,造成全台數千人受害。主謀曾耀鋒與其女友張淑芬等31人遭起訴,今(1日)一審判決出爐,總計32名被告刑期公開。 (一)臺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負責人及其他職員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科罰金新臺幣1億元。 (二)曾耀鋒: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3年6月;洗錢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50萬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 (三)張淑芬: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0年;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0萬元;使犯人隱蔽罪,處有期徒刑8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2月。 (四)顏妙真: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洗錢罪,處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20萬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年9月。 (五)黃繼億: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年10月。 (六)詹皇楷: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年8月。 (七)陳振中: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7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 (八)王芊云: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 (九)許秋霞: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7年。 (十)陳正傑: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年10月。 (十一)江嘉凌: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十二)洪郁璿: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十三)洪郁芳: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 (十四)李耀吉: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十五)劉舒雁: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 (十六)許峻誠: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 (十七)黃翔寓: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十八)王尤君: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 (十九)李寶玉: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 (二十)鄭玉卿: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 (二十一)李凱諠: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10月。 (二十二)陳宥里: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二十三)潘志亮: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 (二十四)呂明芬、陳君如:幫助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 (二十五)李毓萱:幫助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二十六)曾明祥:幫助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 (二十七)胡繼堯:幫助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9月。 (二十八)呂漢龍:幫助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2年。 (二十九)陳侑徽、吳廷彥:幫助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 (三十)潘坤璜:幫助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9月。 (三十一)陳振坤:洗錢罪,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此次判決顯示了司法對於金融詐騙行為的嚴厲打擊,期望能起到警示作用,避免更多民眾受到類似騙局的侵害。
2024.08.02
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去年6月涉嫌潛入台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偷拍女子,如今台南高分院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盧男當時使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偷窺兩名女子如廁,最終被抓包。初審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並可選擇易科罰金。盧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其辯詞被法官認定為無稽之談,最終上訴遭駁回。 案件經過指出,盧男在案發當日進入台積電18廠2樓的女廁,藏身在隔間內。當他看到一名女子進入相鄰的廁所隔間後,便將手機伸出隔板縫隙,利用鏡面反射偷拍該女子。盧男後來再次用相同手法偷拍另一名女子,這一行為被受害者當場發現,她隨即踢開盧男的手機並報警。警方到場後,扣押了盧男的兩部手機。 盧男在一審時辯稱,他當時是為了動變性手術而想了解女性生理情況,並曾向醫生索取相關圖片,但這種解釋被法官駁回。法官認為盧男的說詞與其過往在公共廁所的偷窺行為不符,最終判決其有期徒刑6個月。 在二審中,盧男改口辯稱自己是跨性別者,原本打算在女廁化妝,因男廁有人才轉入女廁。他稱手機露出是因為包包不小心倒了,並否認偷拍。法官審理後認為,若盧男僅是化妝,完全可以在男廁進行,且盧男在女廁內逗留長達1小時,顯示其偷窺意圖明確,駁回上訴,案件定讞。
2024.08.01
桃園市一名19歲現役軍人在去年5月被控強暴前女友並偷拍裸照。案件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男子承認罪行,並與女友達成和解,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 案件起因於去年5月16日中午,男子應前女友邀至其住處與友人一起飲酒。隨著時間的推移,朋友們陸續離開,男子發現女友因醉酒失去意識,於是趁機實施強暴,並用手機偷拍了女友全裸的背部影像。事後,女友清醒後感到受辱,立刻報警控告男子。 桃園地檢署在調查後起訴男子,指控其涉嫌妨害性自主罪。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確認了男子的罪行,並依照相關證據判定其行為確鑿。雖然男子坦承犯罪,並積極與女友和解,承諾支付30萬元的賠償,法院考慮到他在審理過程中表現良好,最終判決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並要求其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 此外,法院表示,由於偷拍行為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受害者在第一審辯論前已撤回告訴,因此該部分不再受理。法官在判決時表示,雖然男子因一時衝動犯下罪行,但由於其悔過態度良好,並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法官在量刑時酌情考慮其年齡和經濟情況。
2024.07.19
屏東一名王姓男子涉嫌向不明人士購買製毒原料,在家中自行加工製成「糖白虎含笑半步癲」等毒品果汁包,甚至根據顧客反應調整配方。此案件引起社會關注,檢警查獲時,他已經成功賣出400包毒品果汁包。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最終依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2種以上毒品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年8個月。 根據判決書記載,王男為製造毒品,先花費10萬元向不明人士購買500公克製毒原料,隨後在家中製作毒品果汁包。每包毒品果汁包均含有0.3公克毒品,並加入適量果汁粉或糖粉,再封膜完成。他一共與人交易3次,總計賣出400包。 檢警接獲線報後前往王男住處搜查,當場查獲含有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的毒品果汁包,以及含有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成分的毒品果汁包,共計422包,這些毒品的外包裝還印有外國國旗和「糖白虎含笑半步癲」等圖案或文字。 王男被逮捕後坦承製作毒品果汁包,他還根據顧客反應進行「客製化」調整配方。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王男賣出400包毒品果汁包,加上被查獲的422包,總計822包。考量到他坦承犯行且表現出悔意,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2024.07.18
台北市無黨籍議員陳政忠涉入宏福集團掏空案,歷經23年的纏訟後,最高法院於17日採信更四審見解,判處陳政忠4年和2年的刑期正式定讞,並將發監執行。檢方同時聲請定應執行刑,啟動防逃機制。 陳政忠自1985年當選台北市第五屆議員以來,連任至2022年第十四屆,締造十連霸的傳奇。然而,1999年爆發的宏福案成為其政治生涯的轉折點。檢方調查顯示,陳政忠為宏福集團實際負責人,涉及將名下土地高價賣給宏福建設、辦理不實增資、非法挪用資金等多項罪行。 案件於2001年偵查終結,檢方以背信、侵占、詐欺、違反公司法、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罪名提起公訴,求處15年徒刑。2006年一審判處陳政忠20年有期徒刑,隨後國民黨將其開除黨籍。陳政忠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北市議員,成功連任,繼續擔任議員至今。 案件歷經多次審理,從一審到更二審均判有罪,刑期從20年減至5年。更三審首度改判無罪,但仍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最終更四審依《證券交易法》判處陳政忠4年和2年的刑期。 最高法院駁回陳政忠的上訴,確認更四審判決,陳政忠將面臨發監執行。此外,涉案的宏福證券前董事長盧寶琴於更四審被判刑3年6月,得易科罰金16萬2千元,其上訴期間因過世,最高法院裁定不受理。 這場歷時23年的法律戰爭終於落幕,陳政忠的政治生涯也因此蒙上陰影。
2024.07.18
近日,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李姓男子因三度涉及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加上對家人多次施暴,最終被判有期徒刑1年1個月。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李男多次以毒品於家中引發衝突,家人無不深受其害,堅決反對其返家。 去年8月起,李男多次被捕持有毒品,且在家中與家人發生多起暴力衝突。法庭審理中,李男雖堅稱毒品非自己所有,並拒絕配合調查,但法官認定其辯詞不足採信價值。據了解,李男曾接受過戒毒治療,然而在短短幾個月內再度陷入毒品的誘惑。 法院最終判決李男分別面臨4個月、7個月和8個月的有期徒刑,其中4個月部分可易科罰金12萬元。然而,家人對於他的行為和態度深感憤慨,一致呼籲法院不要讓他回到家中,以避免進一步危害家庭安全。 李男的案件仍有上訴的可能性,法院期待後續審理能夠達成公正的結果,確保社會和家庭的安寧。
2024.07.12
綽號「深海閻王」的王姓男子1日突然在臉書發文告別,隨後失聯。警方接獲家人報案後,立即追蹤手機定位,循線找到台北市士林區某釣蝦場對面一輛轎車,但王男意識不清,車內還有烤肉架木炭,目前送往振興醫院急救中。 王姓男子多年前和自稱明太祖朱元璋後代,台北市信光里前里長朱雪璋比武,結果遭設局,被砍斷腳筋。此案鬧了不小新聞版面,朱雪璋也因此被判刑6年定讞,還潛逃中國被通緝,最後仍遭遣返回台,現已入獄服刑。不過他在2021年4月擔任國小才藝課教練時,竟然強拉女童坐在腿上,還強吻臉頰、嘴唇,甚至恐嚇不准告知任何人。 根據判決,2021年4月間某日,在一國小課後才藝課柔道班當教練的王男,被控以整理教室為由,對一國小女童猥褻得逞。女童家長得知,氣得報警提告,王男到案時則否認犯行,強調只是半開玩笑,和小朋友在玩。 基隆地院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條款減刑,衡量王的犯罪動機、手段等情狀後,判他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院因事實認定與一審有異,因此撤銷原判決,但仍判他1年6月徒刑。 今年5月11日,高等法院認定王男說謊,依照強制猥褻罪嫌判刑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不料,王卻在1日下午於臉書上貼文,「我知道無心之舉常常讓人不開心、無心的過失都照成傷害」,還稱「我愛著你們所有人,但是我自己沒辦法走過這一關」、「再見了,身為柔術家,離開希望穿上白色道服」等。 朋友看到貼文,急忙留言要他:「冷靜,別衝動!」並立刻至中山二派出所請警方協尋。警方表示,受理報案後,刻正透過手機、監視器等緊急方式,動員尋找王姓男子。 又持續聯繫不上王姓男子,馬上到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請求警員協助定位協尋。警方透過手機、監視器等定位協助,發現王男定位台北市士林區某釣蝦場對面,並在一台車輛內發現王男,但王男意識不清,所幸還有生命跡象,車內還發現烤肉架木炭,目前送往振興醫院搶救中。
2023.06.02
從電視節目《大學生了沒》出道的通告女藝人蘿莉塔,2020年在網路留言指稱女藝人李沐晴「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等語,蘿莉塔被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出庭反擊李女「約砲我男友」還藉提告對她潑髒水,惹怒已是人母的李女痛批「在胡說什麼」,檢方也指蘿莉塔「其心甚為惡劣」、請求重判,台北地院今判蘿莉塔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雙方今都沒到庭聆判。本案源於蘿莉塔(37歲,本名李晨菲)前年(2020年)6月26日,在臉友「Alison WaWa Liu」辱罵李沐晴的一篇PO文,以帳號「Lolita Lee」留言附和「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 蘿莉塔更指稱李女「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等語。李沐晴提告追究8名網友,檢警僅揪出蘿莉塔留言惹禍,至於原PO跟其他附和的留言者,暫時查不出身分。 蘿莉塔到案否認意圖誹謗,辯稱留言分享自己被劈腿的經驗和心情,不是針對李沐晴,但檢方質疑蘿莉塔留言方式,所有人看了都知道她在說李女,內容都屬私德、跟公益無關,且已貶損李沐晴名譽,據此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蘿莉塔出庭堅稱無罪,自稱「我手上很多證據,是我親身經歷」,她說自己前男友當年親口招認,被李女單獨約出去,有發生「逾矩」的事情,蘿莉塔說當時不認識李女,設法透過關係私訊李女套話,李女親自回應「他以前從來沒有這樣對我過,我想他應該是喝太醉了」。 蘿莉塔認為這代表李女已經「證實」,所以她合理相信男友跟李女「發生男女之間的事」,所以「我是有證據認定李女『約砲』我男友!」蘿莉塔更聲稱起初不把話講明,是要保護已婚有小孩的李女,「因為我來自單親家庭」,不料李女卻提告對她潑髒水,把不開心的事都倒在她身上,「我才決定繼續打官司」。 李女按捺不住,當庭痛批蘿莉塔:「在胡說什麼!」李女並引用作家吳淡如的文章:「社交媒體中的匿名者,常常像得了狂犬病一樣,進入別人家裡亂咬!」她認為蘿莉塔「就是這樣」,希望法官重判,不要縱容。 李女受訪說原本認為蘿莉塔道個歉也就算了,不料每次開庭持續遭對方侮辱、誹謗,「她不是年幼無知,只因為情傷就傷人毫無底線可言,非常可怕!」她覺得蘿莉塔沒救了,「從第一庭,持續侮辱我到今天,簡直就是毫無極限,我覺得真的受夠了,真的太過份了!」 公訴檢察官也當庭爆發,指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傷害別人,「其心甚為惡劣」,犯後一再說謊的行為應受法律評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蘿莉塔開完庭受訪,僅低聲強調:「我就是沒有說謊!」
2022.05.13
高雄城中城大樓失火釀成46人死亡,被懷疑涉有重嫌的黃姓女子,今早在警方重兵戒護下,移往雄檢複訊;據了解,黃女前科累累,不僅有多次傷人紀錄,其中10年前還曾因債務糾紛,教唆青少年丟擲汽油彈縱火,遭高雄高分院判7個月徒刑。 城中城大樓火警後,檢警全力調查起火原因,其中黃女及男友郭男,因案發當時在一樓曾發生過爭吵,黃也自承有將檀香丟棄至垃圾桶,不排除是起火原因,兩人被列嫌疑人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 據了解,黃女有多項包括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取財等前科,曾因繳不出罰金服社會勞役,因工作態度差、跟督導大小聲等,被建議以後不能再易服勞役,另外,她也在10年前,被查出曾教唆少年丟擲汽油彈縱火。 根據判決書,綽號「豆花阿姨」的51歲黃女,2011年12月將機車借給李姓婦人的女兒,對方無照騎著黃女機車,在前金區河東路169號前撞到停放路旁的轎車,導致黃女機車、自小客車毀損。 黃女發現機車撞毀後,同年12月22日晚間,帶著多人到李婦住處討賠償,並要求李婦應全額賠償自小客車損失,但雙方對賠償沒有共識,談判破裂後不歡而散。 不料,黃女事後卻教唆熟識的郭姓、薛姓少年,隔天前往李婦住處丟擲自製汽油彈,造成住處騎樓地板和鐵門下方燒焦,所幸火勢由鄰居持滅火器撲滅。 李婦報警後,警方經調閱監視器鎖定兩名少年,順利將兩人逮捕到案,但黃女否認教唆縱火,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以罪證不足判決黃女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黃女因債務糾紛教唆少年丟擲汽油彈放火未遂,已構成恐嚇犯意,且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依恐嚇罪判她7個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2021.10.15
知名醫美診所竟請無照密醫 遭重罰還判刑 知名醫美禾風時尚診所台中營業所102至103年間雇請無醫師執照的李國寬,操作雷射儀、注射鼻部微晶瓷、玻尿酸、肉毒桿菌等為客戶進行醫療行為。李私下到府服務為陳女施打,導致右眼失明等重傷害,雙方以590萬和解,該診所連姓負責人及李國寬依違反醫師法,判處1年2月至2年徒刑,均獲得緩刑,並附帶提供義務勞務200小時以上。 判決書指出,禾風時尚診所原在北屯區天津路,後遷移至精明一街,連某為執行長,在102至103年間雇用無醫師執照的李國寬,在台中營業所操作雷射儀肌膚美容醫療器材,為多名客戶進行雷射治療,目前有3人提出告訴。 李國寬經常在禾風時尚診所內為客戶施打針劑或操作雷射美容,李國寬還提供到府服務,以1萬6000元代價在陳女住處施以針具注射鼻部微晶瓷之醫療行為。又一次也是在陳女租住處,同時為陳女及黃女施打臉部玻尿酸。 103年7月9日陳女與李約定以1萬2000元代價,在李國寬住處,接續在陳女臉部施打肉毒桿菌,在鼻部山根施打玻尿酸。但施打玻尿酸應打在肌肉,避免打入血管,在為陳女施打玻尿酸時,陳女當場突然右眼失去視力、半身麻痺,經送醫院急診後,發現是潑尿酸進入血管,導致急性腦栓塞,右眼視網膜動脈栓塞,導致右眼失明等重傷害。 被告2人坦承犯行,已退還所有費用,另3女子也已和解,陳女與李國寬以590萬元和解,李已給付128萬元,其餘分期付款至108年5月給付完畢。 法官依違反醫師法及重傷害罪,判處連某1年2月,緩刑4年,附帶義務勞務200小時;李某判2年,緩刑5年,附帶義務勞務240小時。
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