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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男大生進入女廁偷拍被判刑 反駁稱為化妝引發爭議

2024-08-01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01/2788831.htm


 

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去年6月涉嫌潛入台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偷拍女子,如今台南高分院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盧男當時使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偷窺兩名女子如廁,最終被抓包。初審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並可選擇易科罰金。盧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其辯詞被法官認定為無稽之談,最終上訴遭駁回。

案件經過指出,盧男在案發當日進入台積電18廠2樓的女廁,藏身在隔間內。當他看到一名女子進入相鄰的廁所隔間後,便將手機伸出隔板縫隙,利用鏡面反射偷拍該女子。盧男後來再次用相同手法偷拍另一名女子,這一行為被受害者當場發現,她隨即踢開盧男的手機並報警。警方到場後,扣押了盧男的兩部手機。

盧男在一審時辯稱,他當時是為了動變性手術而想了解女性生理情況,並曾向醫生索取相關圖片,但這種解釋被法官駁回。法官認為盧男的說詞與其過往在公共廁所的偷窺行為不符,最終判決其有期徒刑6個月。

在二審中,盧男改口辯稱自己是跨性別者,原本打算在女廁化妝,因男廁有人才轉入女廁。他稱手機露出是因為包包不小心倒了,並否認偷拍。法官審理後認為,若盧男僅是化妝,完全可以在男廁進行,且盧男在女廁內逗留長達1小時,顯示其偷窺意圖明確,駁回上訴,案件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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