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致死?
知名醫師遭移送法辦
當天發生後,轄區北市警大安分局將陳威宇與蕭姓女麻醉藥劑師依業務過失致死送辦。陳威宇訊中表達手術前有健檢與評估,死者也說沒有病史,且有告知麻醉風險等,該做的都已經有做,而蕭則說自己有職業證照,手術前有評估,僅負責麻醉,全案檢方訊後分依15萬元與10萬元交保候傳。
家屬召開記者會表示,本月4日,陳威宇在台北市忠孝東路的診所為剛滿30歲病患進行微整型手術,而醫師法及衛生福利部函釋都明定半身以上麻醉須由醫師親自實施,陳明知自己不是麻醉專科醫師,竟僅外聘護理師為病患實施全身麻醉。
手術過程中,病患疑似因麻醉併發症陷入昏迷、呼吸困難、心跳停止,陳威宇不顧該併發症未立即施打唯一急救藥劑的致死率高達80%,仍拒絕將病患立即送至就近備有急救藥劑的醫院,任心跳停止的病患於欠缺唯一急救藥劑的診所空等1小時,最終導致病患送醫時於到院前死亡,急救不治。
死者姊姊說,當時醫師陳威宇表達,當天中午手術過程順利,結束後死者突然叫不醒,體溫過高,便先進行急救,而她直至下午4時30分許,才接獲診所櫃台電話說弟弟「心律不整」送到馬偕醫院,但馬偕醫院來電表示弟弟「到院前已經心跳停止」。
死者姊姊質疑,為何到院前已經心跳停止,還要送到車程有20分鐘這麼遠的醫院急救,不能送附近的大型醫院,為何讓我弟弟在診間1個小時,沒有藥物的狀況下,「白白的走了」,站出來是不希望還有人走的如此冤枉,而我們要的不是和解金多少,要得只是公平的真相。
此外,死者姊姊認為,醫院應該有認知惡性高熱致死率高達80%,只有即時注射救命藥劑「Dantrolene」,才可讓致死率降至5%,質疑醫生為何沒有備置,等發生後才到處向附近醫院調這個藥劑,花費1個小時的寶貴救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