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醫美診所竟請無照密醫
遭重罰還判刑
判決書指出,禾風時尚診所原在北屯區天津路,後遷移至精明一街,連某為執行長,在102至103年間雇用無醫師執照的李國寬,在台中營業所操作雷射儀肌膚美容醫療器材,為多名客戶進行雷射治療,目前有3人提出告訴。
李國寬經常在禾風時尚診所內為客戶施打針劑或操作雷射美容,李國寬還提供到府服務,以1萬6000元代價在陳女住處施以針具注射鼻部微晶瓷之醫療行為。又一次也是在陳女租住處,同時為陳女及黃女施打臉部玻尿酸。
103年7月9日陳女與李約定以1萬2000元代價,在李國寬住處,接續在陳女臉部施打肉毒桿菌,在鼻部山根施打玻尿酸。但施打玻尿酸應打在肌肉,避免打入血管,在為陳女施打玻尿酸時,陳女當場突然右眼失去視力、半身麻痺,經送醫院急診後,發現是潑尿酸進入血管,導致急性腦栓塞,右眼視網膜動脈栓塞,導致右眼失明等重傷害。
被告2人坦承犯行,已退還所有費用,另3女子也已和解,陳女與李國寬以590萬元和解,李已給付128萬元,其餘分期付款至108年5月給付完畢。
法官依違反醫師法及重傷害罪,判處連某1年2月,緩刑4年,附帶義務勞務200小時;李某判2年,緩刑5年,附帶義務勞務2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