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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與人頭帳戶:洗錢防制法下的兩面鏡子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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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不同,責任不同
詐騙案件中,常見的角色有「車手」與「人頭帳戶提供者」,很多人分不清楚兩者的差異,以為只要沒有親自去提款,就不算犯罪,其實在法律上,兩者雖然定位不同,但都可能觸犯洗錢防制法。
車手的定義與刑責
所謂車手,就是詐騙集團派去提款的人,他們直接接觸被害人的金錢,屬於犯罪的「正犯」,依照刑法加重詐欺罪,車手可能面臨 1 至 7 年有期徒刑,刑度相當高,這就是為什麼警方常強調「車手就是詐騙集團的手腳」。
提供帳戶的風險
相比之下,提供帳戶的人雖然沒有親自領錢,但仍然讓詐騙集團能夠完成資金流動,法律上會被視為「幫助犯」,專業用語叫做「洗錢行為的共犯」,刑度雖然較低,但仍可能面臨刑責,甚至留下前科,很多人誤以為「只是借帳戶」不會有事,這正是詐騙集團常利用的盲點。
誤信朋友的青年
阿豪是一名剛出社會的青年,朋友拜託他借帳戶「收款方便」,他沒有多想就答應了,結果帳戶被用來收取詐騙款項,警方找到他時,他才驚覺自己成了幫助犯,雖然他沒有領錢,但檢方仍依洗錢防制法起訴,最後因為他積極配合調查,並提供朋友的聯絡方式,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
假投資平台的陷阱
另一個案例是阿玲,她在網路上加入一個「投資群組」,群組管理員要求她提供帳戶以便「集中資金操作」,她以為是真的投資,結果帳戶被用來洗錢,阿玲保存了完整的對話紀錄,證明自己是受害者,檢方因此認定她缺乏犯罪故意,最後以緩起訴處理,但她仍需繳交公益金。
法律的提醒
這些故事告訴我們,無論是車手還是人頭帳戶提供者,都可能觸犯洗錢防制法,差別只在於刑度高低,最重要的是,帳戶不能隨便交給他人使用,否則可能一夕之間成為犯罪共犯,若真的誤入陷阱,保存證據、配合調查、展現悔意,都是爭取緩起訴或減刑的關鍵,法律雖然嚴格,但也給予受害者自清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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