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花一千送兩千,退額部分政府擬訂要用ATM領取現金
2020-06-04
振興三倍券的「非實體電子券」採取消費滿三千有兩千元回饋金,金管會官員昨透露,目前初步規劃除可扣抵下個月的刷卡費,或退入電子支付、票證帳戶外,還可到指定銀行ATM「領取現金」,但最終須待政院拍板。
至於有人質疑,為何賣場退貨難以退現金,ATM就可領現金?官員解釋,退貨就沒有達到消費效果,類似「不當套利行為」,信用卡刷卡若沒有退貨行為,就算已完成消費,理應可拿到兩千元回饋。
行政院日前公布「振興三倍券」方案,有兩大類別,第一種是「電子券」(非實體),包括信用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消費滿三千元可獲得兩千元回饋;第二種是「實體券」(紙本),國人可用一千元換購三千元振興券。金管會昨再強調,只要回饋金入帳前,仍可更改綁定工具。
官員解釋,行政院對三倍券的使用原則,就是「好用」,所以涵蓋對象包括現金及非現金工具,目前也規劃只要回饋金還沒有發放前,都可更改綁定工具;但電子券若更改綁定工具,之前在別家累計的消費金額,就要重新計算。
另有關賣場退貨洗現金的疑慮,官員表示,和擬開放在ATM提領回饋金相較,「兩者差很大,關鍵在於退貨」,退貨就完全沒有達到消費效果,賣場銷貨收入並沒增加,就類似「不當套利行為」;但信用卡刷卡滿三千元並沒有退貨行為,已完成消費,理應可拿到政府提供的兩千元回饋。
官員強調,目前僅規劃方向,尚未正式定案,因還有一個多月才要上路,未來仍有可能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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