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在嘉仕美診所隆鼻失敗 向李進良求償336萬 竟敗訴
2019-11-28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李女提告表示,為改善鼻型,2015年6月至嘉仕美診所隆鼻,術中李進良發現她的鼻小柱組織不足以覆蓋墊高部分,竟未經她同意切取耳朵皮膚組織移植至鼻小柱,術後處置也有疏失,導致她鼻子嚴重感染變形,耳朵也因被取出軟骨而變形,現今鼻孔需經鼻撐器才能勉強呼吸,向李診所求償醫療費、交通費、增加生活開支費等共336萬餘元。
經營二手精品店的李姓女子,到知名整形醫師李進良的嘉仕美診所隆鼻,術後鼻子卻出現發黑現象,導致她得接受多次清創及重建手術,現今鼻孔需經鼻撐器才能勉強呼吸,違反醫療常規,移植後組織發黑,同年7月她二度回診,李男卻未發現部分組織已壞死及出現感染,未進行清創治療,僅將發黑皮膚組織取出並縫合及進行拆線,怒向李進良診所求償336萬餘元,台北地院認定李女舉證不足,今判李進良勝訴,可上訴。
李進良則說,術前已向李女解說手術內容,李女也在韓式自體嘟嘟隆鼻手術說明書上簽名,才施作手術,說明書已指出會用耳朵皮組織覆蓋鼻孔,且以耳軟骨移植到鼻小柱的手術方法,醫學期刊文獻有記載是醫界隆鼻的通用術法。
李女2015年7月二度回診時,手術部位都無感染情形,因此無須進行清創手術,李女之後另請黃姓醫師進行5次清創及重建手術,造成傷口不斷擴大,與他的手術無關。術後需觀察3到6個月,才能判斷移植皮膚有無壞死現象,李補充表示。
林口長庚醫院也採取此方法移植幫李女進行鼻部重建手術,可證此為醫界常見術法,李男手術符合醫療常規,並無疏失。法院傳喚李女另找的黃姓醫師出庭作證,黃男表示,若鼻小柱皮膚組織不夠,他會先把耳朵或身體其他部分皮膚組織先植皮再移植。
法官認為,手術說明書也寫到會用耳朵皮組織蓋鼻孔,李女曾不只一次接受隆鼻手術,不可能在未理解手術說明書前,就簽立文件,且李女同年7月又另找黃姓醫師進行清創手術,之後鼻子卻感染變形,難認與嘉仕美診所在她二度回診時,未替她進行清創手術間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李女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