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 歲的前檢察官吳傑人,台大法律系出身、司法官訓練所第 28 期結業,過去在檢察界也算小有名氣。沒想到後來因「色慾」斷送一生。
時間回到 2006 年,吳傑人當時在偵辦妨害風化案時,對一名援交女證人起了色心,竟以「討論案情」為理由約對方去泡溫泉,結果在旅館裡發生性行為。事情曝光後,吳傑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最終判刑 7 年確定入獄服刑。
出獄後,吳傑人又轉任律師,但因案底與操守問題,法務部於 2021 年 11 月 18 日正式廢止吳傑人的律師資格。沒想到事情還沒結束。
台中地檢調查發現,吳傑人明知道自己已經不能再當律師,卻還在 2021 年至 2024 年間繼續以「吳律師」名義活動。吳傑人不但對外宣稱自己有「專業律師團隊」,還承接民事與刑事案件。許多民眾以為吳傑人是合法律師,付了幾萬元委託訴訟,事後才發現被騙。
檢方查出,吳傑人至少在全台非法承接 9 件案件,涉嫌違反《律師法》與《刑法》詐欺罪。2024 年 9 月 25 日,檢方搜索吳傑人住處並傳喚多名證人。由於案情重大、擔心串證,原先台中地院裁定吳傑人 20 萬元交保,但經抗告後改裁「收押禁見」。隔年 1 月 16 日,吳傑人再以 50 萬元交保。
案件偵查結束後,檢方正式起訴吳傑人,並請求法院重判。
庭審時,吳傑人全盤否認犯罪,還辯稱自己有三棟房子,「若真想詐騙,早就脫產跑路了」。吳傑人解釋「律師團隊」指的是行政與業務人員,並非一定都是執業律師。至於別人稱他「吳律師」,他說那只是「社會慣稱」,並不代表他在欺騙。
不過開庭現場氣氛一度緊繃。一名女受害人情緒失控,當庭怒吼:「虧你當過檢察官、律師,還敢這樣騙人!」甚至懷疑法院「是不是在幫吳傑人脫罪」。主審法官曹宜琳不斷安撫、強調「法院審理要依程序走」,但女子仍多次打斷發言,最後被請出法庭。
目前全案審理中,法院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