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2023年發生一起驚悚的殺人未遂案件。一名曾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於2023年7月某日上午持19公分水果刀前往前女友工作的飲料店外埋伏,趁其不備猛刺其腹部和胸部,導致女子重傷,所幸經醫院搶救後無生命危險。
該案件經法院審理,法官認定曾男涉嫌殺人未遂罪,日前公布一審判決,處以有期徒刑7年8個月,可上訴。
案情顯示,曾男因不滿女友另結新歡而分手,預謀持刀行兇。他以返還物品為由接近前女友,趁人不備時猛刺其腹部和胸部。當時,飲料店的同事見狀後立即將曾男拉開,但他仍持刀連續猛刺,導致前女友身上多處重傷,包括左側橈骨骨折、左手腕撕裂傷、尺神經損傷及肌腱斷裂、胸部穿刺傷、左側氣血胸、腹部穿刺傷等。
受害女子全身染血,逃往隔壁店家求救。行兇後,曾男逃離現場,但最終被捕。醫院搶救後,女子無生命危險。判決書指出,曾男所持水果刀長約19公分,質地堅硬銳利,具有顯著殺傷力。刀尖在行兇後已彎曲變形,顯示其下手力道兇猛。
曾男曾向友人表明「原本昨天跟今天都決定要拿刀跟她一起死了」,顯示其有殺人並同歸於盡的意圖。法院最終判定曾男犯下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