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皮失敗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何叔安表示,由於全新時代醫美診所已歇業,陳婦和動手術的陳姓醫師也開過協調會,但沒有下文,目前還無法確認陳姓醫師是否為全新時代醫美診所的專任醫師,只能繼續查察;他說,一般固定排班的醫師若要動手術必須報備,否則可依法求處最高10萬元罰鍰。
60歲的陳婦2年前深覺法令紋很深,前往北市的全新時代醫美診所施作拉皮手術,事後發現沒有效果,臉上甚至產生疤痕,他向診所、醫師求償未果,後由衛生局召開協調會,仍無法討回金錢和公道,決定向阮昭雄陳情。
陳婦表示,陳姓醫師不僅不願退還手術費,甚至態度惡劣地說:「不然你去告我啊!」阮昭雄昨出示統計資料,北市去年的醫療糾紛共658件,其中355件屬醫美糾紛,比率超過5成,為各科之冠,市府相關單位應儘速找出因應對策。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整形或醫美屬醫療行為,產生糾紛則回歸醫療相關法規處理,她提醒消費者,現在許多醫美診所都是集團或公司開設,若要進行手術,須向「診所」索取收據,若是購買商品,可直接拿「公司」開立的收據,責任歸屬較清楚,也不要讓業者鑽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