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工務局水利處前站長郭耀崇因涉嫌在河岸水門機房工程案中提前發出核備竣工的公文,免除廠商197元延遲罰款,遭到控訴。然而,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這筆小額罰款難以構成公務員與業者觸法的動機,且實際驗收時工程已完工,決定不起訴郭耀崇。
事件發生在2023年,郭耀崇在基隆河疏散門發電機組拆裝案中,提前發出核備竣工公文,讓施工廠商元禧公司免於2天的延遲罰款197元。這一舉動引起調查局懷疑,認為郭耀崇有包庇嫌疑,遂將他與元禧公司負責人謝金麟以圖利及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郭耀崇辯稱,元禧公司為優質廠商,雖然工程延遲2至3天,但不影響疏散門發電設備功能,因此便宜行事先發公文。謝金麟也否認有意欺瞞。檢察官最終認為,工程實際竣工於2023年1月19日並已驗收,延遲罰款僅197元,常理判斷一般人不會為這小利冒法律風險,採信郭耀崇的辯解並無主觀犯意,決定不起訴兩人。
此外,台北地檢署2023年還偵查起訴了水利處副工程司方龍乾等4人,涉及貪污罪。方龍乾被控利用職務之便虛報維修紀錄,並刻意製造設備故障以詐領維修費,不法所得約20萬元,這些案件也引發了對台北市水利工程管理的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