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香港
法案一致通過
綜合媒體報導,美東時間15日下午(台灣時間16日凌晨),眾議院以「全體議員一致同」(unanimously)通過編號H.R.3289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簡稱香港法案)、編號H.R.4270的《保護香港法案》(PROTECT Hong Kong Act),以及第543號決議案《與香港站在一起》(Stand With Hong Kong Resolution)。
依據目前眾院的法案版本,《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通過後的180天內,點名侵犯香港人權的人士,並透過凍結資產、撤銷簽證等手段制裁他們。該法案也要求美國國務卿,根據香港的經貿和法治人權狀況,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香港是否繼續享受不同於中國的特殊待遇,要求國務院不應根據參與非暴力請願而被捕的記錄,對香港民主和平抗爭人士拒發簽證。
《保護香港法案》禁止美國企業向香港政府與警隊出口任何催淚彈和人群控制技術。《與香港站在一起》決議案,內容承認香港與美國的雙邊關係,譴責中共對香港事務的干預,並支持香港市民擁有的抗議示威權利。
裴洛西表示,過去4個月以來,香港人向全世界發出強烈訊息,自由、正義和民主的夢想永遠不能被不公義和恐嚇所消滅,香港人所展現的非凡勇氣,與既懦弱又拒絕尊重法治或遵守「一國兩制」的香港政府形成了鮮明對比,如果美國因為商業利益,而選擇不為中國人權發聲,美國將會失去為世界任何地方人權發聲的道德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