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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驚傳婚外情!已婚女課長欲求不滿偷吃男經理42次,綠帽夫怒蒐證提告求償

2022-08-24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823/6F2E98F77A651F1EAF6AFC2BE9?fbclid=IwAR1JrPWfupaS4bw9Ia1HyxD0Qi2Tb2mwmUMXgcr2q1PPC_W1IlK2ewYrxNg

台積電一名已婚孟姓專案經理,與公司一名同樣已婚的鍾姓女課長發生婚外情,鍾女丈夫無意間在妻子手機發現他們互稱「糖果」、「螞蟻」,鍾女甚至在手機備忘錄寫下「性愛日記」,詳細紀錄她每次與孟男到旅館的情形,短短5個多月共發生42次性行為,氣得他與妻子離婚,並求償800萬元。法官認定被告確實多次出軌,審酌孟男年薪數百萬元、鍾女年薪也有上百萬,判決應連帶賠償原告1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孟姓男子是台積電的專案經理,鍾姓女子則是同單位的企劃課長,兩人發生婚外情時均各自為已婚身分且育有子女,但事件爆發後,兩人均因此離婚。

許男向法官表示,他懷疑妻子外遇已久,2020年10月某日晚間,他趁妻子與小孩睡覺後翻看其手機,發現妻子與孟男在LINE有親密對話,雙方互稱「糖果」、「螞蟻」,內容提到2人有擁抱等肢體接觸及公司附近多家汽車旅館。

許男還說,鍾女還在手機備忘錄寫日記,裡面詳細記載她與孟男相約到旅館發生性行為的情形,並將發生性行為的日期以「big day(大日子)」代稱,從2020年4月20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共發生42次性行為。許男以2人行為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怒向他們求償800萬元。

鍾女、孟男均辯稱2人只是同事關係,手機對話紀錄只是一般朋友聊天,並無曖昧之情,更未發生性行為。鍾女還聲稱手機上的日記不是她寫的;孟男則說許男任意扭曲該日記的符號意義,不能證明他們有發生性行為,且許男擅自將該對話紀錄寄給其妻女以騷擾她們,他的家庭受到許男影響,目前也已離婚。

不過,法官勘驗許男提供的對話紀錄及鍾女手機內的日記,認定日記確實是鍾女所寫,鍾女確實與孟男發生多次性行為,已共同侵害許男基於配偶的身分法益。法官審酌孟男擔任台積電專案經理,年薪數百萬元,鍾女擔任企劃課長年薪也有上百萬元,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許男1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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