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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婚外情共有3筆結果

  • 高虹安行政處長爆婚外情!當街熱吻已婚女祕書,火速道歉遞辭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愛將、被新竹市長高虹安延攬擔任行政處長的謝泊泓今遭媒體爆出婚外情,對象是曾與他在黨部共事的人妻黨工,對此,謝回應,關於媒體報導內容,犯錯就是犯錯,他沒有更多回應與說法,已第一時間向高虹安及柯文哲說明,並向高提出辭呈,對於受影響的家人、友人及同事,他感到無比抱歉。 新竹巿行政處長爆婚外情辭職,巿府今天上午表示,巿長高虹安昨晚已接獲謝泊泓辭職信並已准辭。 根據竹市府代理機制,行政處長職務暫由副處長代理。竹巿府發言人施淑婷表示,市政不會落勾,市長就職前亦有其他面試人選,會盡快安排行政處長接任者,市長室也有對接行政處各科室的管道,請市民朋友放心。 由立委轉戰新竹市長成功的高虹安,去年12月22日上任前公布竹市府小內閣,其中被視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核心幕僚、民眾黨祕書處主任32歲謝泊泓擔任行政處長,未料新官上任不到一個月,就被爆出婚外情。 根據鏡週刊報導,才上任半個月且已婚的謝泊泓外遇對象是模特兒出身、曾一起在民眾黨共事的已婚小祕書,並拍到本月11、14、15日謝泊泓背著老婆與該女子在街上牽手熱吻,甚至直奔新竹市府提供給局處首長的職務宿舍過夜。

    2023.01.16

  • 法院認證的婚外情!型男法官偷吃已婚女同事,綠帽夫氣炸求償高額和解金

    司法圈近來傳出一對法官涉外遇,還與配偶撕破臉鬧上法院的桃色糾紛,男主角是高等法院梁姓型男帥法官,曾負責宣導司法院「國民法官」新制,是法界明日之星,女主角則是已婚、長相甜美的桃園地院鄧姓法官,2人相差10歲,原本是同事,卻不時約會、出遊,還曾相約赴北美館看展,並互傳曖昧訊息,女法官丈夫掌握證據原本打算提告。 今年7月間,3方談判後,梁姓男法官同意支付鄧姓女法官丈夫450萬元和解金,並訂下保密條款,但簽字和解不久後,鄧姓女法官卻訴請與夫離婚,並揚言「好想把你告到死」,隨著官司開打,天價和解金及案情也曝光,這起法官婚外情的糾紛如何善了,也讓司法首長傷透腦筋。 新竹一位律師日前在臉書發文,指控2名司法官涉婚外情,本刊調查,男方是任職台灣高等法院梁姓法官,女主角則是已婚的桃園地方法院鄧姓女法官,梁姓法官見臉書PO文後,迅速找上女法官的老公協調,雙方達成和解,當時讓相關司法首長鬆了一口氣,唯恐此事影響司法形象。 本刊調查,被指控婚外情的梁姓法官,有型男法官之稱,今年46歲,衣著走韓系風格,同事常以「穿露襪子窄褲的學長」來形容他,去年升上高院前任職於桃園地院,風評與人緣均佳,對於宣導司法院的重大改革新制「國民法官」不遺餘力,2019年擔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參與議決本刊獨家踢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案,目前在台灣大學研究所就讀,是司法界的明日之星。 另一名主角鄧姓女法官,則與從事半導體應用材料的林姓工程師結婚8年,育有3名子女,今年36歲,穿著走可愛路線, 去年鄧姓女法官與林姓丈夫感情生變,林姓丈夫發現,妻子與梁姓男法官互傳曖昧訊息及相約出遊,林姓丈夫於是找上新竹律師林殷竹求助,今年7月間,林殷竹律師突然在臉書發文,把整件婚外情點破,文中提及「一個司法官約會、喝咖啡、開房間頻率之高超乎我的想像」,由於閱讀權限設為公開,馬上被截圖在司法圈廣傳,因文中提到地點及人名,2位被指涉婚外情的法官立即被比對出來,律師也隨即鎖文,不久後3方和解,梁姓男法官付了450萬元賠償。 不料,就在鄧姓女法官與丈夫及梁姓法官簽下和解書不到一個月,鄧姓女法官就重新點燃戰火,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與丈夫離婚,還指丈夫與她發生關係時都沒採取避孕措施,造成她多次懷孕,並指控丈夫與娘家互動不佳,讓她獨自面對家庭責任及開銷,且雙方婚後分隔二地,婚姻已有破綻等,全案已移轉新竹地院,預計11月召開調解庭。 無獨有偶,雲林地檢署一位許姓男檢察官也傳出感情糾紛,一名自稱是他女友的人在爆料公社貼文,指控這名男檢性侵自己且強迫墮胎,指許姓檢察官到越南花60萬元與19歲女子結婚,回台後要與她分手,因雙方都是單身,並無侵害配偶權的問題。 這二起案件近來都在法界引起熱議,其中,型男法官賠了450萬元後風波卻越演越烈,不少法官認為,450萬的和解金不低,既付錢和解,代表婚外情確有其事,將來若他提告向鄧的丈夫索取違約金,會讓審理法官相當尷尬,司法院已得知此事,正密切注意案情發展以做出必要處置,法務部也為許姓檢察官遭控性侵案研擬對策,以免司法形象遭更嚴重的傷害。  

    2022.10.26

  • 台積電驚傳婚外情!已婚女課長欲求不滿偷吃男經理42次,綠帽夫怒蒐證提告求償

    台積電一名已婚孟姓專案經理,與公司一名同樣已婚的鍾姓女課長發生婚外情,鍾女丈夫無意間在妻子手機發現他們互稱「糖果」、「螞蟻」,鍾女甚至在手機備忘錄寫下「性愛日記」,詳細紀錄她每次與孟男到旅館的情形,短短5個多月共發生42次性行為,氣得他與妻子離婚,並求償800萬元。法官認定被告確實多次出軌,審酌孟男年薪數百萬元、鍾女年薪也有上百萬,判決應連帶賠償原告1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孟姓男子是台積電的專案經理,鍾姓女子則是同單位的企劃課長,兩人發生婚外情時均各自為已婚身分且育有子女,但事件爆發後,兩人均因此離婚。 許男向法官表示,他懷疑妻子外遇已久,2020年10月某日晚間,他趁妻子與小孩睡覺後翻看其手機,發現妻子與孟男在LINE有親密對話,雙方互稱「糖果」、「螞蟻」,內容提到2人有擁抱等肢體接觸及公司附近多家汽車旅館。 許男還說,鍾女還在手機備忘錄寫日記,裡面詳細記載她與孟男相約到旅館發生性行為的情形,並將發生性行為的日期以「big day(大日子)」代稱,從2020年4月20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共發生42次性行為。許男以2人行為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怒向他們求償800萬元。 鍾女、孟男均辯稱2人只是同事關係,手機對話紀錄只是一般朋友聊天,並無曖昧之情,更未發生性行為。鍾女還聲稱手機上的日記不是她寫的;孟男則說許男任意扭曲該日記的符號意義,不能證明他們有發生性行為,且許男擅自將該對話紀錄寄給其妻女以騷擾她們,他的家庭受到許男影響,目前也已離婚。 不過,法官勘驗許男提供的對話紀錄及鍾女手機內的日記,認定日記確實是鍾女所寫,鍾女確實與孟男發生多次性行為,已共同侵害許男基於配偶的身分法益。法官審酌孟男擔任台積電專案經理,年薪數百萬元,鍾女擔任企劃課長年薪也有上百萬元,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許男120萬元。可上訴。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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