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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被控「掛人頭開賭場22年」還修法自肥 檢痛批狡辯求重刑!

2025-10-17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17754

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被控「掛人頭開賭場22年」還修法自肥 檢痛批狡辯求重刑!
葉林傳(中間)

國民黨籍的台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近日被檢方揭發「雙面人生」——白天是民意代表、晚上卻疑似是賭場老闆。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葉林傳從2003年就透過人頭經營電子遊戲場,長達22年不但暗中牟利,還疑似利用議員身份修法替自己解套,涉嫌圖利罪與賭博罪,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檢方指出,葉林傳早在2003年就指示一名林姓男子以人頭身分承租中山區林森北路場地,開設「欣欣遊樂場」(後改名欣欣電子遊戲場)。店裡擺滿改裝後的賭博機台,以「積分1比1兌現金」方式供客人對賭,每月店長都要將現金收入交給葉林傳本人或他的會計,甚至部分款項直接匯入葉林傳名下的新光銀行帳戶及旗下「財源保全公司」帳戶。

從2007年到2011年間,賭博電玩光是進帳就有158萬元流入相關帳戶。2018年1月,該遊戲場順利拿到「限制級營業級別證」後,葉林傳又再次出手經營,名義上讓另一名紀姓男子掛名負責人,實際上仍由葉林傳操控,同樣採用「積分兌現金」的方式賭博營運,一直到2019年5月才結束。

其實早在2011年,葉林傳就曾試圖替這間遊戲場申請營業許可,但因地點距離學校太近、資本額過低、面積也不符規定,市府依法駁回。沒想到葉林傳不服氣,一路訴願、打行政官司,最後仍敗訴定讞。

但葉林傳並沒有放棄,反而利用議員身分在議會內「修法自肥」。2015年間,葉林傳多次在一讀會上喊「有意見」讓修法暫緩,還反過來質詢市府法務局長「圖利財團」,意圖混淆焦點。同年7月,葉林傳乾脆邀市府官員到辦公室開會,要求參考台中市的規定,增訂所謂「落日條款」,讓曾被駁回的業者可重新申請執照。

由於市府仍不答應,葉林傳又指示助理以「菲力電子遊戲場」的名義遞交陳情函,藉他人之手替自己遊戲場鋪路。2016年,葉林傳在議會多次用「有意見」卡案,直到陳情書正式送交法規委員會,他才放行,讓條文順利審查。

隔年(2017)1月,法規委員會通過修正案,新增第10條規定:「凡在修法前曾申請營業級別證而被駁回者,可於6個月內重新提出申請,不受第4條限制。」這項條文被視為專為特定業者「開後門」的落日條款,而欣欣電子遊戲場正是最大受益者。

為了讓修法順利過關,葉林傳甚至遊說同黨議員李傅中武,請李傅中武在法規委員會上發言力挺。李傅中武果真在2016年12月會議中引用葉林傳的說法,主張應讓2010~2011年間被駁回的業者重新申請營業資格。雖然有議員質疑修法恐影響公平性,但李傅中武仍強硬要求「具體立法」,迫使市府擬出修正版條文。

檢方估算,葉林傳至少因此獲取非法利益314萬5000元,相當於每月租金收入約18.5萬元。

起訴書中痛批,市府原本立法目的就是要防止賭博性電玩氾濫,避免社會治安惡化,但葉林傳身為民意代表,卻以議員身分掩護個人利益,行徑嚴重違反職權倫理。檢方直言:「民意代表若只為一己之私,民主制度終將灰飛煙滅。」並指出葉林傳在偵訊中「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警惕後人。

目前,葉林傳與其他6名共犯均已被依圖利罪及賭博罪起訴,全案將移交法院審理。

 
影片來源: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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