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歲男童「剴剴」被保母活活虐死的案件,13日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主嫌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她的妹妹劉若琳則被判有期徒刑18年,這個案件也正在持續審理她們涉嫌虐待其他幼童的部分。這起案件是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判決內容曝光後讓人痛心又憤怒。
劉彩萱和劉若琳是親姊妹,也都是有專業資格的保母。她們從2023年9月4日開始照顧剴剴,到12月23日深夜,長達三個多月的時間裡,對這位不到兩歲的小男孩施加長期虐待。
法院調查發現,一開始是劉若琳疑似用某種方式刮傷剴剴的脖子,接著劉彩萱用手或物品毆打他、捏他耳朵,甚至推倒他讓頭撞地板。還有更惡劣的是,她用毛巾把剴剴綁住、用口罩蓋眼睛,限制他的行動自由,甚至拍下這些照片傳給劉若琳看。
她們不只這樣,還讓剴剴只穿尿布罰站、用冷水洗澡、餵他吃冰冷、隔夜又不夠營養的食物。有時還會把他綁起來放進桶子,讓他動彈不得。這些殘忍的行為讓剴剴越來越瘦弱,身體多處受傷,也罹患憂鬱症,但她們從未帶他看醫生。
到了2023年12月24日凌晨,剴剴因為嚴重營養不良和失血性休克死亡,身上有至少42處傷勢,檢方隨即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劉彩萱身為保母,卻完全背離職責,甚至以虐待孩子為樂,導致剴剴痛苦死亡,讓他的家人永遠失去至親。整起案件性質極為惡劣,劉彩萱直到快判刑前才部分認罪,從未與家屬和解,因此依「虐童致死罪」判她無期徒刑。
劉若琳雖然不是主嫌,但法院也指出她有主動參與刮傷、綁桶子等行為,甚至會鼓勵姊姊繼續虐待,還刪除相關對話紀錄,也不認罪、不和解,因此依共犯論處,判刑18年。
全案仍可依法上訴,社會各界也高度關注是否會有進一步修法來加重虐童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