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在總統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帳目出現問題!監察院經過查核,發現他在政治獻金的收支上涉及四大類違規,包括故意申報不實、隱藏收入、虛報支出、違法使用資金等,總金額高達6530萬餘元。最終監察院決定對柯文哲開罰374萬元,並沒入5579萬3888元。
四大類違規有哪些?
監察院指出,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帳目問題主要有這幾點:
1. 收入沒報清楚:
- 募款演唱會門票、競選小物收入共4067萬元未如實申報。
- 還有86筆根本不存在的交易,導致虛報了2463萬的支出。
- 這部分被認定違反《政治獻金法》,因此開罰180萬元,並沒入4067萬的未申報收入。
2. 違法支出:
以「授權金」名義支付1500萬給木可公司,但這筆支出不符合政治獻金法規範。這項違規再被加罰180萬元,並沒入1500萬元。
3. 政治獻金收受不合規:
收到不符合規定的捐款,但沒有在期限內退還或繳庫,因此被罰8萬元,並沒入11萬5435元。另外,164筆政治獻金拖了超過15天才存入專戶,再加罰6萬元。
4. 涉及違法捐款:
有企業捐款時,主要負責人是外國法人,這違反了外資不得捐獻的規定。部分個人捐款超過法定上限(10萬元),這些違規捐款也遭監察院查處。
募款活動≠普通商業行為,監察院:都應視為政治獻金
監察院強調,政治人物舉辦募款活動的收入,只要與競選有關,都應該視為政治獻金。例如販售募款小物或舉辦募款餐會,無論形式如何,最終都必須依照政治獻金法申報,而不能當作一般商業收入處理。
事實上,柯文哲在2018年競選台北市長時,也曾依規申報募款活動收入,這次卻選擇用不同方式處理,引發監察院調查。
此外,監察院還發現,柯文哲在2022年底提前收受政治獻金,以及透過木可公司代收政黨YouTube頻道的抖內捐款等行為,這些部分將另案調查。
監察院開罰柯文哲374萬元,沒收逾5500萬
最終,監察院決議對柯文哲處以374萬元罰款,並沒收5579萬元政治獻金。監察院強調,未來將持續查核政治人物的募款行為,確保政治獻金的透明度與合規性。

監察院認定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裁處374萬元罰鍰,並沒入5579萬3888元。(中央社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