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黃姓女子近日因遭網友勒索裸照而向警方報案,該網友聲稱擁有她與前男友的性愛影片,要求她提供裸露照片作為交換。警方調查後發現,該網友竟是黃女子前男友的朋友。雖然黃女子對此提起了恐嚇及妨害性隱私罪的控告,但檢察官最終決定不起訴,令黃女子感到失望和受傷。
今年3月,黃姓女子在Instagram上收到一名網友的私訊,該網友宣稱手中擁有她與前男友的性愛影片,並要求她提供裸露胸部的照片作為交換。為了證明其威脅的真實性,該網友表示:“妳不想交換也無所謂,只是告訴妳而已,如果他不告訴我,我怎麼會知道這些事。”這些話語令黃姓女子感到恐慌,她隨即報警處理。
警方在調查中追查到這名網友是蔡姓男子,進一步查明蔡男與黃女子的前男友有關聯。蔡男在地檢署表示,他曾看過一段性愛影片,但只看了幾秒鐘,並未見到影片中的人物面孔。他聲稱自己並不擁有該影片,因此檢察官認為蔡男的行為不符合恐嚇罪的要件,最終決定不起訴。
黃姓女子亦對前男友提起了妨害性隱私罪的控告,但檢察官指出,僅憑蔡男的口供及手機播放的幾秒鐘影片,無法證明前男友涉及妨害性隱私罪,因此也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此案的處理結果引發了社會的關注和爭議,許多民眾對檢察官的不起訴決定表示不滿,認為此類案件應該得到更為嚴格的法律處理,以保護受害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