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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研究生 涉嫌誘拐未成年少女 被判108年徒刑

2021-12-21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93759



一名林姓男子2017年時考上台大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他不只會讀書,社群平台上還有許多戶外活動的陽光照片,原本應是人人稱羨的對象,卻涉嫌利用假身分在網路上誘拐未成年少女、被查出電腦裡有海量幼女猥褻照片,林男甚至還誘騙其中一名被害人與他上床。二審一審遭判3年,檢察官不服上訴,高等法院經過審理,認定82罪,改判林男106年10月刑期,待此案後續定讞後,法院將另外裁定應執行刑期。

警方查出,林男使用假身分和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尋找獵物下手,以愛情的糖衣作為偽裝,聲稱要照顧小妹妹,實際上誘騙被害人上傳裸照,甚至還指定特殊姿勢。警方發現,林男不單單只是愛看裸照,碰上心儀的對象他甚至會主動邀約外拍,其中一名少女赴約時,還遭到林嫌上下其手。雖然事後曾有少女後悔,但林嫌竟以散播裸照相逼,要少女繼續成為他的拍攝對象。

警方發現,林男的電腦內有高達120G的裸照檔案,共有81名未成年少女及1名剛滿18歲的女子受害。此外,林男還將少女們依身材學校等資訊分門別類,這些照片甚至被林男分享給同好,用來交換更刺激的影片。檢警搜出大量證據將林男起訴,原本推甄上的台大醫學院研究所也因此被取消錄取資格,犯案後的林男持續更新臉書,說自己每天抄經書懺悔。

林男透露,自己的人際關係不佳,只能透過網路結交未成年女友,沒想到越陷越深鑄成大錯。一審時林男被判刑3年,二審高等法院依83罪判林男各1年4月不等刑期。林男雖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目前當五金技工維生,還要與父親共同扶養祖父母,不過法官認為這些皆不構成減刑要件,將林男依83罪重判共106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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