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病長期幻聽,以為遭到辱罵,憤而持刀猛刺女鄰居!
2022-04-19
引用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15/624767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判決指出,廖男與吳女同住在楠梓一處公寓6樓的鄰居,雙方平日鮮少互動,去年9月1日8時55分許,廖對吳心生不滿,趁對方要搭電梯下樓時,一把持水果刀尾隨在後,隨後兩人在電梯前走廊發生爭執。
廖男一氣之下,持預藏水果刀朝吳女頸部、臉部及手部刺殺約7、8下,造成吳前頸12公分切割傷、後頸3公分切割傷,深度達脊椎後方、左耳1公分及4公分切割傷、左腋下5公分及身上多處傷口。
隨後公寓管理員聽聞呼救聲,改往現場協助報案並將吳女送醫,經搶救共住院10天病況穩定出院,撿回一命,而廖男犯案當天,當場被警方逮捕移送,後有檢方起訴。
警詢、偵查及審理時廖男接聲稱,吳女經常在房間內隔著牆辱罵他,案發前,又聽到對方持續辱罵,才會持水果刀尾隨;法院透過醫院對廖進行精神鑑定,認為他有長期間斷具幻聽、關係妄想等症狀,具思覺失調症。
吳女供稱,雙方完全沒有互動與吵過架,且案發當時,問他有什麼事情,對方只說我侮辱他,便反問侮辱什麼,卻生氣不發一語站在原,要離開時,他一怒之下便持水果刀砍我。
地院認為,警詢及偵查時,廖男能清楚針對問題回答、詳述案發過程辯解並主張有利於己的事項,顯見與一般犯罪行為人無異,辨識行為的能力也並無顯著減低或欠缺的情況。
地院審酌,廖男與對方鮮少互動,因故對吳女不滿,及持水果刀刺傷對方,手段甚猛,造成她心理有極大恐懼,身心受創甚深,衡酌檢方求刑意見,將他依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沒收扣案水果刀,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