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桃市溪州公園趴趴走 山友行經紛紛拿出手機拍照
2020-03-04
圖/讀者提供
時序入春,白天溫度暖和,近來有民眾在龍潭區溪州公園步道發現穿山甲蹤影,悠閒的曬太陽、散步,可愛的模樣抹殺不少底片;市府農業局呼籲,穿山甲屬於保育類動物,貿然捕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遠觀欣賞切勿捕捉。
現身溪州公園覓食的穿山甲,民眾目測約身長60多公分,自在穿梭石縫、樹穴間,尋覓大快朵頤的機會,山友行經紛紛拿出手機拍照,直呼這「嬌客」模樣可愛。
穿山甲平均身長30公分至100公分,棲息在山區森林、灌叢等環境,偶爾也會跑到平地或住家。據稱,穿山甲鱗片在傳統中藥有活血通經等效用,因此在亞洲遭廣泛獵殺,台灣將穿山甲列為保育類動物。
農業局林務科技士徐景鵬說,生活在台灣的穿山甲屬於特有亞種哺乳類,除腹部以外,穿山甲身上長了瓦狀角質鱗片,嵌接成形,四肢粗短,有強壯的利爪便於挖洞,但生性膽小,受到驚嚇的時候,穿山甲會縮成一團,捲成球型。
徐景鵬說,穿山甲在台灣生活不易,其生存面臨犬咬、棲地破碎化、盜獵、陷阱等各式威脅,民眾撞見千萬勿貿然捕捉,否則將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最少得面對六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呼籲遵守不碰觸、不餵食、不撿拾的「三不」原則,若發現傷病的野生動物需要救援,可撥打專線332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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