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整鼻失敗
提告也失敗
楊立澔為了隆鼻,於前年7月間到醫美診所打玻尿酸,事後卻發生視力不良等症狀,最後因延誤就醫導致右眼失明、鼻子潰爛等後遺症;他為此對主刀醫師及診所提出刑、民事訴訟,求償1500萬元。
今年5月7日,楊立澔因民事訴訟赴北院出庭,他庭後受訪時以親身經歷呼籲民眾,務必慎選醫美診所,指普通人沒有足夠的醫療常識,若要動刀必須非常注意,否則會留下後遺症。
楊男委任律師指控,曾姓醫師不具整形醫師資格,且使用的針頭不符合原廠建議規格,術後施打降解酶劑量也不足,此外,事發後診所沒就近將楊男轉診至台大或馬偕醫院,反而遠送內湖三總。
針對刑事部分,檢方勘查醫審會鑑定報告,發現曾姓醫師施打玻尿酸的位置及劑量,並無違反醫療常規的現象,至於曾姓醫師替楊男施打降解酶的劑量則無法判斷,事發後診所曾與三軍總醫院進行聯繫,才叫計程車將楊男送至三總,並無延誤就醫等犯意,認定醫師及診所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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