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琉球鄉的沙灘上,綠蠵龜悠閒地吃著礁岩上的綠藻,卻因一名男子的好奇行為而陷入法律麻煩。去年12月底,男子阿昇(化名)在遊玩時看到綠蠵龜靠近,竟然伸手觸摸該保育類動物,最終面臨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的指控。
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宣判,阿昇因為非法觸摸綠蠵龜而被判處拘役30日,並可選擇支付3萬元罰金以替代拘役。法院指出,綠蠵龜屬於保育類動物,依農業部公告不得擅自騷擾或虐待。阿昇明知此規定卻仍觸摸綠蠵龜,這不僅違法,也可能對海龜造成傷害。海龜的皮膚上有保護性黏液,觸碰可能導致細菌感染;而且,突如其來的接觸可能會使海龜感到驚恐,改變其游動習性,對其生存造成影響。
阿昇的行為被其他遊客拍攝並報警,相關單位很快追查到他。阿昇對於自己觸摸綠蠵龜的行為坦承不諱,法院也考量到他認錯的態度,最終判處拘役30日或3萬元罰金。該案仍可上訴,未來進一步處理結果將引發關注。